宿迁阳光扶贫
1.3.4宿迁市阳光扶贫app是一款江苏宿迁本地扶贫app,依托自身互联网+、云平台、大数据等先进工具,辅助党和扶贫工作而推出的一款应用。喜欢的朋友赶快下载吧!
软件介绍
宿迁市阳光扶贫app拥有连接优势,依托自身互联网+、云平台、大数据等先进工具,辅助党和扶贫工作而推出的一款应用。通过互联网手段将贫困户、帮扶干部、党员进行连接,创新工作方法,强化精准扶贫的社会组织与动员能力,广泛汇聚社会各方力量打赢扶贫攻坚战。
软件特色
1、扶贫措施:包含扶贫对象的各项措施成效的统计和具体的扶贫对象措施管理数据表的垂直分析
2、扶贫成效:包含“两增加、一减少”的阶段成效和具体数据分析,后续将针对贫困数据和成效数据进行关联性分析,提供决策支持。我们会设置出周报、月报、季报、旬报、年度报的扶贫的数据经行填写录入,以很方便的让上级来审核各项指标数据
3、扶贫对象:包含预脱贫和已脱贫对象的数据分析及偏差分析和综合查询等
软件优势
1.帮扶工作记录(包括文字记录、图片记录、录音 记录)等情况录入;
2.简化了贫困户精准管理程序,既节约了成本,又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3.让扶贫人员随时随地掌握贫困户帮扶动态信息;
4.实现了贫困户建档立卡基础信息的永久保存;
5.与传统的贫困户纸质档案相比,精准扶贫App作为一本“电子化扶贫口袋书”;
更新日志
1、新增了贫困村档案模板,通过模板多角度记录村情,让你的工作更便捷; ;
2、修复了已知BUG。 早期APP版本需要升级才能正常使用村情村貌,未及时升级的用户会影响村情村貌功能的使用,此次升级为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软件教程
—扶贫过程精准监督。
保证精准扶贫“好经”不被“念歪”,就要加强对扶贫全过程的监督检查。淮安围绕部门内部监督、财政审计监督、纪委再监督、社会监督等多种形式,分级分层授权监督管理。
“在纪委再监督方面,既协助党委落实扶贫主体责任,又依据责任清单开展履职情况监督、随机抽查监督,对不严不实、弄虚作假的严肃问责,对截留挪用资金的严肃处理。”淮安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晓雷表示,在整个扶贫攻坚过程中,纪委既不越位也不缺位。
软件评测
携手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发展。
软件功能
1、扶贫措施:包含扶贫对象的各项措施成效的统计和具体的扶贫对象措施管理数据表的垂直分析
2、扶贫成效:包含“两增加、一减少”的阶段成效和具体数据分析,后续将针对贫困数据和成效数据进行关联性分析,提供决策支持。我们会设置出周报、月报、季报、旬报、年度报的扶贫的数据经行填写录入,以很方便的让上级来审核各项指标数据
3、扶贫对象:包含预脱贫和已脱贫对象的数据分析及偏差分析和综合查询等
常见问题
(一)何为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
低收入农户是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扶贫认定标准、有劳动能力的农户,包括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十三五”扶贫认定标准为家庭人均年收入6000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对经确认的农村扶贫开发对象,应当建立信息档案,对农村扶贫开发对象实行动态管理。
(二)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是如何确定的?
(1)村(居)民委员会在本村(居住地区)公布低收入农户申报公告;(2)农户向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3)村(居)民委员会对提出申请的农户进行初审后,召开村(居)民会议或者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并公示评议结果;(4)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对评议结果进行审核,并公示审核结果;(5)县级人民对审核结果进行确认,由村(居)民委员会公示确认的名单。村民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审核结果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提出复核申请,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应当进行调查、核实,并在十个工作日内公示复核结果。
(三)如何确定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脱贫?
以户为单位,以农户家庭人均纯收入超过6000元且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为主要衡量标准,低收入农户经帮扶后符合脱贫标准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报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审核后,由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报县级人民确认。村(居)民委员会对确认为脱贫的低收入农户,在其所在村(居住地区)予以公告。
(四)省财政精准扶贫帮扶资金的帮扶对象是哪些?标准是什么?资金如何使用?
帮扶对象是有劳动能力的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十三五”期间,精准扶贫资金分年度下拨。资金扶持标准是以2016年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中的一般贫困户人口数作为补助基数,按每人1600元标准安排。资金使用由县区人民依据省财政精准扶贫帮扶资金规定的用途,自主确定扶持项目,一般为统筹带动增收项目和直接到户项目,实施精确“滴灌”、“点穴”帮扶,促进其加快增收脱贫。
(五)低收入农户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参保对象及范围是什么?如何补偿?补偿比例是多少?
参保对象:以“十三五”期间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全市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包括一般贫困户、低保贫困户和五保贫困户)为对象,开展大病补充保险工作。在“十三五”期间新增的低收入农户从建档之日起自动列为参保对象,享受大病补充保险政策;提前脱贫的低收入农户在“十三五”期间继续享受大病补充保险政策。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不享受大病补充保险待遇。
补偿方式:对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补偿范围的合规医疗费用经补偿后,剩余部分由大病补充保险再次补偿。其中,一般贫困户经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等补偿后,合规医疗费用剩余部分适用大病补充保险补偿;低保贫困户和五保贫困户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贫困家庭儿童大病救助等补偿后,合规医疗费用剩余部分适用大病补充保险补偿。
补偿标准:大病补充保险保费由筹集,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个人不需要承担费用。大病补充保险不设最高补偿限额,根据筹资规模合理设定补偿起付线及分段补偿比例。根据上年度资金运行情况及物价因素影响,补偿起付线和补偿标准可在下年度适时调整。